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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优秀课例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卫健委等25部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以及安徽省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质量,打造优质示范课堂,促进教学经验交流与成果共享,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安徽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优秀课例评选,经研究,决定开展课程优秀课例校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本学期在授及下学期计划承担教学任务的老师均要求参加,每人限提交1份课例。

二、参评要求

(一)课例内容

1.严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聚焦大学生自我意识、适应、学习、情绪、人际、恋爱、生涯发展、危机干预等核心专题模块。

2.坚持价值引领与知识传授、心理赋能相统一,融入课程思政,突出针对性、体验性、实践性与实效性。

3.课例为完整45分钟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成果,原创无抄袭。

(二)提交材料

1.《优秀课例申报表》(附件1):含基本信息、教学目标、设计思路、特色创新、教学反思等。

2.完整教案:含课程信息、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布置等(约3000字)。

3.教学课件(PPT):逻辑清晰、图文规范、适配教学内容。

4.佐证材料:课程教学大纲(课例所属章节)等。

三、评选标准

   1.教学设计(30%):目标明确、结构合理、方法创新、符合学生心理特点。

2.教学实施(30%):互动充分、重难点突破、育人效果突出。

3.教学特色(25%):理念先进、形式新颖、课程思政融合、可复制推广。

4.材料规范(15%):完整齐全、格式合规、原创性强。

四、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2026年5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优秀课例申报表》连同相关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学院+课例名称+授课教师)及《优秀课例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打包,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53521034@qq.com。

2.专家评审(2026年5月25日前):学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3.结果公布(2026年5月30日前):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证书,优秀课例校内推广。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作品,推荐参加安徽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优秀课例评选。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2.坚持原创与诚信,AI工具可以用在非创新性、辅助性环节,创造性环节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侵权,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通报。

3.材料规范、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洪;电话:2590163;地点:正行楼609室


附件: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优秀课例申报表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优秀课例申报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