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系统总结工作成效,深化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典型,激发队伍活力,决定开展2025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2.优秀个人:学院心理辅导员;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任课教师。
二、奖项设置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7个);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个人(12人)。其中:优秀心理辅导员7人,优秀心理咨询师2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任课教师3人。
三、评选方式与考核内容
评选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突出实践实效与典型示范,具体如下:
1.先进集体
(1)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50%)
汇报内容包括:2025年度本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举措、特色创新、育人成效、问题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重点考核: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的学科融合、工作创新及育人成效;
心理危机学生预警排查、分级管理、包保帮扶、家校协同与闭环处置等工作落实情况。
形式:PPT现场展示
时长:3-6分钟
时间:2026年1月4日(星期日)15:00
地点:西湖校区正行楼604室
(2)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案例(40%)
每单位提交2项电子版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案例(参考模板另发)。案例应真实反映本学院工作特色,突出活动“学科+心理+五育”的融合性、创新性、实效性与可推广性。
(3)二级心理辅导站宣介文案(10%)
各单位提交电子版宣介文案1份(参考模板另发),内容应全面呈现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站名寓意、平台特色、运行机制、主要做法、育人成效与建设规划等。字数控制在1500以内。
2.优秀个人
(1)优秀心理辅导员
原则上从获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学院中对应产生。
(2)优秀心理咨询师
由咨询师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工作佐证材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结合咨询服务时长、咨询案例质量、来访者满意度/评价、督导与培训参与等情况综合评定。
(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任课教师
由任课教师个人(满足承担过年度教学任务、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未出现教学事故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根据课程建设参与度、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教学成果与示范带动等情况综合评定。
优秀个人评选申请表另发。
四、表彰奖励
1.对获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颁发奖牌,并给予每个单位3000元奖励。
2.对获评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个人" 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五、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认真梳理工作经验,挖掘典型特色。
2.实事求是,规范申报。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按时报送,逾期不候。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3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PDF版)提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联系人:范佳佳;联系电话:2590163;电子邮箱:2693178408@qq.com。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相关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阜阳师范大学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