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扎实推进我校心理健康工作,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心理委员联合会(以下简称“心联”)的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工作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先进集体:二级学院心联组织
2. 优秀个人:班级心理委员,校、院心联组织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组织建设
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详实,成员分工明确。
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成员培训,年度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2. 活动开展
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院级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形式多样(如讲座、竞赛、户外拓展等),参与学生覆盖面广。
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完成心理普查、危机干预等工作,反馈及时。
3. 工作成效
“心联”组织工作档案完整,全年无重大心理危机事件错报、漏报。
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心理健康活动参与度高,心联组织主导的活动开展情况获校园网或其他校级以上(含)媒体报道、转载或表彰次数不低于3次。
(二)优秀个人
1. 班级心理委员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本学年内无违纪处分、重补考等情况发生。
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心强,主动关注同学心理动态,积极传播心理健康知识。
定期参加校院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学习表现良好。
每学期至少1次组织或联合相关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如心理班会、团体辅导等),留存完整活动记录。
及时发现并上报心理危机事件,协助辅导员开展心理帮扶工作,无漏报、瞒报情况。
所在班级学生心理状况整体稳定,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率高,班级心理工作台账完整规范。
2. 校、院心联组织成员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本学年内无违纪处分、重补考等情况发生。
积极参与心理委员联合会工作,承担活动策划、宣传、执行等任务,年度组织或参与活动不少于4次。
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提出创新性建议或策划特色项目(如心理剧、心理沙龙等),成效显著。
主动协助开展心理普查、专题讲座、朋辈辅导等工作,服务覆盖面广,同学满意度高。
三、评选指标
1. 先进集体:6个
2. 优秀个人:见《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工作学生优秀个人推荐指标》(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 先进集体
二级学院心理委员联合会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及佐证材料(活动记录、照片等)电子版。
学校组织现场汇报交流评审,由各学院心联负责人作5分钟以内的PPT汇报,学院心理辅导员进行评议打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优秀个人
优秀个人由心理委员本人申请或班级(心理委员联合会)推荐,填写《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工作学生优秀个人推荐表》(附件2),学院在指标数量范围内按照评选条件要求和工作业绩表现择优产生,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低于1个工作日。
3. 十佳优秀个人
各学院、校心联可推荐合适人选参加“十佳优秀个人”评选,被推荐人须为“优秀个人”,评选采取“汇报+答辩”方式进行。
五、表彰奖励
1. 向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文创纪念品,为先进集体颁发奖状。
2. 评选结果作为学院年度心理健康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六、工作要求
1. 各学院、校心联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2. 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3. 材料(包括附件2和3纸质和电子版)以学院或校心联为单位统一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范老师;地点:正行楼609室;电话:2590163;邮箱:2693178408@qq.com。
附件:
1. 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工作学生优秀个人推荐指标
2. 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工作学生优秀个人推荐表
3. 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工作学生优秀个人信息汇总表
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