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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考核结果及聘任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在心理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学生班级心理委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学〔2024〕124号)精神,学校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面向2024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组织开展了培训活动,现将培训考核结果及聘任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聘任

经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核公示,共有161名学员通过此次培训考核。其中:高若晗(学号:2024113435)等48名同学获“优秀”等次,李倩倩(学号:2024113407)等113名同学获“合格”等次(名单见附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同学,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经研究,以上考核通过的同学,同意聘任为所在班级心理委员。聘期原则上自本结果公布之日起至毕业离校止。

   二、履职与评优

   心理委员队伍的管理运作采取“校聘院管”制度。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心理委员的日常管理,指导开展力所能及的心理健康工作,发挥其心理助人和朋辈互助作用。包括:组织班级心理主题活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关注同学心理状态,提供初步心理支持;参与心理健康测评,协助心理危机干预;参加专业培训与提升,做好自我成长与关怀;坚持保密与尊重原则,营造校园心理健康文化等。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心理健康工作“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表现优秀的心理委员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2024级心理委员培训考核结果及聘用信息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