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5年12月修正)
2、《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皖教高〔2013〕10 号)第五条(四)办理毕业证明书的要求:⑴申请人应提供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毕业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原件。⑵毕业证明书编号规则(共12位):学校代码(5位)+办理年份(4位)+流水号(3位)。⑶学校应通过平台信息查询、档案资料核查等方式,认真核实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如实填写毕业证明书。
二、承办机构
阜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三、服务对象
阜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毕业证书遗失
五、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2寸蓝底证件照2张(学信网同版);
3、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携带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二寸蓝底证件照2张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
七、办理时限
每年6月10日-6月30日和12月10日-12月30日(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8-259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