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5-12-23    

各相关单位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校国资〔2021〕11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单位与测评对象

1.参与测评单位2025年委托代理机构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的所有项目单位,涉及单位有安全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党政办公室、法学院、阜阳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与基本建设处(校医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教育集团、教育学院、经济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美术学院、商学院、审计处、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图书馆、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工会、信息化中心等

2.测评对象(9个):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晨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测评内容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编制、评标组织、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和质疑(异议)投诉解决能力等方面。

三、测评流程

1.单位自主测评:参与测评单位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 “一项目一考核”,如实完整填写测评表(附件1)。

2.汇总核算:国资处汇总统计测评情况,测评结果核算方法:代理项目总分/代理项目总数。

测评表于12月30日前送至西湖校区正行楼1419室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科,联系人:芦广银彭天磊,电话:2590107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测评工作,按时完成自主测评并提交测评材料。

2.测评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单项目汇总分低于80分的,请附详细情况说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有理有据。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代理机构满意率测评表

2.2025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项目一览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1223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放假前及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移交2025年度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档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