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寒假将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寒假放假前及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全面排查,做好隐患整改。各单位必须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重点部位和容易产生安全问题的部位需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今年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如钢气瓶)以及火源、可燃物、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的状态,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上报。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对于假期仍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需由教师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学院要严格落实实验人员安全责任,统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逃生自救能力,教育进入实验室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在开展实验时做好个人防护;要指定专人对于仍在运行或使用的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四、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假期值班巡查制,强化岗位责任,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定期开展自查和巡查,及时了解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及各类管理措施,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请学院认真填写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巡查及使用情况等材料,并于1月15日前将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正行楼1413室,联系电话:2596360),电子版发至邮箱gzc@fynu.edu.cn。
附件:1.2026年寒假实验室值班安排表
2.2026年寒假实验室使用登记汇总表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