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学校各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产权登记、台账管理及处置事宜;
3. 组织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的年度清查盘点工作,编制学校资产报告,及时、如实地反映学校国有资产的变动及效益情况;
4. 依据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学校工作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5. 按照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学校经营性房屋实施对外公开拍租;
6. 负责学校教工住房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以及学校教工住房的调配工作;
7. 汇总编制学校年度采购计划,统筹推进学校各类采购活动,负责学校日常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8. 负责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使用与管理;
9. 负责学校政府采购以及预算 10 万元以上的二级单位自主采购档案的管理;
10. 负责学校智慧资产管理平台和采购管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11. 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隐患整改督查;
12. 负责组织校级实验室安全培训,组织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等级认定,编写学校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
13.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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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处长:2596306
国资处副处长:259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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