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校党〔2020〕111号)等文件规定,年度内预算1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国有资产报废处置鉴定等工作校内专家劳务费纳入校内公共服务津贴管理。现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度内预算1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验收专家工作情况由项目(使用)单位自行汇总统计;国有资产报废处置鉴定专家工作情况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统计。
二、相关单位填写《2025年度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国有资产报废资产处置鉴定专家工作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发送给王小倩;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验收报告于2025年12月30日前报送国资处采购管理科(正行楼1419室),联系人:芦广银、王小倩,电话:2595956。
附件:2025年度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国有资产报废资产处置鉴定专家工作情况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