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5-12-15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我校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根据近期上级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全面排查实验室内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冬季气候特点,检查应重点关注用电和消防安全当前季节气候寒冷干燥,实验室用电用气负荷增大、设备运行条件变化,易引发火灾事故)。

2.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包括危化品采购、入库、领用等环节管理、材料归档情况和相关学院化学品暂存库管理运行情况)。

3.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制度落实、废弃物处置、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

4.特种设备安全(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管理是否定期检测、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开展本年度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二、检查方式

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时间

(一)单位自查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

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学科特点,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请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使用),签字盖章后,于12月19日11:00点前提交至实验室安全管理科(正行楼1413室),电子版发送至gzc@fynu.edu.cn.

联系电话:2596360,18326698971。

(二)学校检查2025年12月22日—12月26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与基本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专项工作组,提前半天通知,到各学院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隐患。各学院要按通知要求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狠抓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对于学校前三季度检查及上级部门现场检查等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表格材料

 

 

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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