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现将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和创新实践成果统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成果。说明:在成果填报选择学期时:2023-2024第二学期指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取得的成果;2024-2025第一学期指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
二、统计对象
(统计时段内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学术论文、著作、科研课题、专利、科研成果获奖等方面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学术会议、指导实习和论文、学科专业类(科技类)比赛获奖、体美劳类比赛获奖、研究生干部、思想品德方面受表彰等方面取得的创新实践成果。
三、成果统计要求
(一)学术论文
1.只统计四类及以上论文;2.每篇论文有多个研究生参与时,该论文只统计一次;3.只统计作者排序前五名有研究生参与的论文(文科只统计排序前三名的研究生学术论文);4.以实际刊发时间为准。
(二)科研课题
每个项目有多个研究生参与时,该项目只统计一次。
(三)专利
每个专利只统计1次。
(四)学术会议
1.只统计省级及以上学术或教育教学会议;2.参加学术会议者须有参会论文或学术报告。
(五)获奖信息
1.只统计院级以上奖项(含院级);2.奖学金类、“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不用统计。
四、统计方式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报提交各类成果材料,导师和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系统中提交的研究生成果进行审核,完成学院审核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附件2。
五、时间安排
研究生成果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
学院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师生,组织填报,仔细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数据将报送学校相关部门,统计结果的有效性及质量﹑数量将纳入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专项考核。同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等评选以研究生管理系统成果填报为准。
联系人:孙倩倩;联系电话:2593176。
附件:1.研究生成果填报操作流程(学生端)
2.研究生成果审核操作流程(学院端)
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