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01日 16: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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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教学和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为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我校已制定《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研〔2024〕22号),专门章节对课程教学大纲的修(制)订做了明确的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大纲修(制)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正在执行的所有学科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

二、修(制)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须由课程负责人和任课教师团队共同修(制)订,主要执笔人应由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主讲教师担任,一般要求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教学大纲需经培养单位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方可执行,且在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突出分类培养和学科专业特色

教学大纲的修(制)订应围绕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应重视对学生国际视野、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应重视学生国际视野、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应用能力的培养。

2.发挥课程思政与专业教育育人功能

深入挖掘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课程思政体现在教学大纲里充分发挥课程思政的教育功能,让研究生通过学习,掌握事物发展规律,通晓天下道理,丰富学识,增长见识,塑造品格,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创新教学内容和方式

教学内容应反映本学科最新成就学科前沿,注重挖掘课程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避免重复本科阶段的知识内容。教学方式上鼓励采用案例教学、分组讨论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方式,注重培养研究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

三、制(修)订内容

教学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

1.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中英文名称、课程代码、授课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课程基本信息应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2.任课教师及团队:明确拟任课程主讲教师及团队成员。

3.课程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课程考核应做到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明确各考核方式及各环节在总成绩中所占比重。

4.课程简介:简要介绍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以及在学科(专业)中的应用。

5.教学目标:包含课程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课程思政目标。每门课程都应承载育人功能,体现课程思政。

6.教学方式: 鼓励创新课程教学方式,采取案例教学、分组讨论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方式。

7.主要内容及教学安排:按照章节目录合理分配教学学时,包括教学知识点、重点与难点、学时安排、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体现思政教育,明确课程对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贡献

8.教材与参考书目:根据《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要求,选用适合研究生使用的教材和参考书目。

四、报送方式及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责任到人、部署到位,规范完成大纲的编制、审核、论证、装订工作

2. 12月15日前,各学院将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本电子版(PDF格式)以“XX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命名后发送至邮箱952674872@qq.com;汇编本纸质版(1份)报送至研究生处1002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58-2593267。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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