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6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重点做好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工作,倡导文明、绿色、安全祭扫。后勤及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服务与生活保障,加强校园巡逻和门卫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妥善处置(学校总值班:2596233、2591007,安全管理处:2561110)。
各单位各部门应于4月1日前将值班表电子版(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盖章)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发送至党政办。联系人:安文凤,联系电话:2593370。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