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材局《关于做好< 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教材局函[2020]35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材局《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96号)要求,为帮助高校干部教师用好《讲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现决定开展《讲义》使用培训。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组织参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1月23日一24日,11月23日上午9点举行开班式。
二、会议地点
正行楼1302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高校教育学各学科专业全体教师,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课及相关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专业骨干教师代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参会要求
1.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2.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请以单位名义报教务处备案。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