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生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校学〔2025〕13号)和《阜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 年修订)》(校学〔2023〕2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优评奖工作。学院依据文件精神,通过班级评优评奖小组评定、学院评优评奖认定工作组审核等流程,拟推荐郭致博等208名同学为“三好学生”获得者,郭致博等9名同学为“三好学生标兵”获得者,郭致博等69名同学为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郭致博等35名同学为校长奖学金获得者,陈健东等35名同学为自胜奖学金获得者,郭致博等52名同学为一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陈健东等86名同学为二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杨彩云等176名同学为三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范非非等5位同学为文体优秀奖获得者。
拟推荐2023物理学(师范)3班,202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班,2023新能源材料与器件1班,2024物理学(师范)2班,202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班为校级文明班级。拟推选2023物理学(师范)3班参加校级十佳文明班级评选,拟推选第二生活区8栋122宿舍参加校级十佳文明宿舍评选。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反映。
联系人:王旭,电话:2596243,办公地点:躬行楼C303。
学院纪检委员:张传智,电话:2591387,办公地点:躬行楼C307。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