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及评优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9-10 浏览量:


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校研〔202525号)、《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研〔202413号)、《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校研〔2024〕7号)《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实施办法》(校研〔2020〕20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及评优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郦丹芸、朱

   员:顾江鸿、   明、魏一诺(学生)、  (学生)

二、奖学金、”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

序号

班级

人数

学业奖学金

评优

一等

奖学金

二等

奖学金

三等

奖学金

“五好”

研究生

优秀研

究生干部

1

2023级电子信息

30

7

9

14

4

2

2

2023级学科物理

4

1

1

2

1

3

2024级电子信息

31

8

9

14

4

4

2024级高等研究院

3

1

1

1

1

5

2024级学科物理

3

1

1

1

1

6

2025级科学教育

18

4

6

8

0

0

7

2025级学科物理

8

2

2

4

0

0

合计

97

24

29

44

11

2


三、科研能力素质创新实践能力素质积分细则

1. 关于科研项目积分。研究生参加导师主持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获批证明和项目组成员排名(任务书),以及研究生实际参与项目的证明(已投稿的论文或专利等也可以作为参与项目的证明)。未实际参与项目者不积分。研究生参与排名第5及之后均按照排名第5认定,积分按照标准分的5%计算。

2. 指导本科生实习或毕业论文工作,须提供证明材料并经本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确认加盖学院公章

3. 各类多人合作获奖、荣誉表彰排名第1(主持)至第4名分别按标准分的100%、50%、20%、10%计算,第5名及之后按5%计算。注:所有比赛同一项比赛按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

四、时间安排

9月10-12日:自评,填写积分表(附件1),科研成果和创新实践成果以研究生管理系统成果填报为准。积分表PDF版提交班委会。

9月15日:召开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会议,审核材料并提名推荐结果。”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须经过班级全体成员差额选举。

9月17-23日,公示

9月24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上报结果。

、其他

本细则未明确之处,由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