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5〕2号)和《阜阳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地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二)复试专家组
分别成立学科教学(物理)、科学与技术教育两个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和政治素质高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监察组
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三、工作原则
(一)确保安全第一。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以及有关政策要求,复试期间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确保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加强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认真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1. 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人员 |
3月28日 |
14:30-15:00 |
躬行C楼505 |
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
所有复试人员 |
3月28日 |
15:00-15:30 |
躬行C楼505 |
现场抽签 (座位号,面试序号) |
所有复试人员 |
3月28日 |
15:30-16:30 |
躬行C楼505 |
专业测试 |
所有复试人员 |
3月29日 |
8:00-11:30 |
躬行C楼502 |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 综合面试 |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 复试人员 |
3月29日 |
8:00-10:30 |
躬行C楼504 |
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 综合面试 |
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 复试人员 |
2. 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省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分数及比例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第一志愿录取情况,确定调剂名额,调剂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生源充足时可适当扩大比例,一般不超过150%。
(三)调剂条件及程序
1. 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调剂通告。
(4)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2. 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缺额,将安排再次开放系统接受考生调剂。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复试材料及审查
1. 复试之前,审查考生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核表》,应届生一般由考生所在学院填写盖章;往届生在职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如无明确单位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原毕业学校所在院系鉴定、盖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7)《诚信复试承诺书》;
2.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测试
测试内容应涵盖原有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实行综合性、开放性命题,考生现场书写,限时60分钟。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
学科教学(物理)复试科目:中学物理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
科学与技术教育复试科目:科学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
3.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时间20~3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综合面试。
(1)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以及实际工作表现,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考核方式:面试专家组提前准备若干英语语段,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语段,用英文朗读该语段并进行现场翻译。
(六)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各科目总成绩)×100×60% + 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测试×40% + 综合面试×60%。
(七)复试过程管理
1. 考前管理
(1)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时间、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
2. 考中管理
(1)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2)若发现考生作弊、考题泄露等违规行为,学院应立刻保存现场证据,及时向研招办报告。对在复试过程有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招生录取
(一)学院分批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根据复试总分排名,对复试合格考生,按排名先后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通知由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考生在接到上述信息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调剂考生由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若有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由学院依次递补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处、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经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集中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六、监督复议
(一)学院复试全过程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督查举报电话:0558-2591387。
(二)研招办会同复试督查组受理复议申请,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由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网址:https://www.fynu.edu.cn/wlydzgcxy/
电话:13515586306、0558-2591496
联系人:屈 奎
八、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适用于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有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