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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6-02-07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来源: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6-02-06 

皖教办函〔2026〕16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公派留学工作已经启动,有关项目类别、选派时间及选派办法可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现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省内有关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

2.省教育厅受理本省除上述高校以外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

3.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二、申请方式

1.申请人应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申请人按所在单位(以下称“推荐单位”)的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无误后,按照本通知“三、须向我厅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规定出具相关推荐材料。

三、须向我厅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及高校在校生

1.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单位须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字数不超过500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表中各项信息要填写完整,表中“本单位负责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的具体部门。

2.另有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二)其他在职申请人

1.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单位须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字数不超过500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表中各项信息要填写完整,表中“本单位负责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的具体部门。

2.推荐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有效期须覆盖完整申报及留学期)。

4.申请截止日期前3个月(不包括申请截止日期当月)由推荐单位所缴纳的社保缴存证明且缴存状态正常。

3.另有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申请人须向省教育厅提交第(一)、(二)条要求材料的纸质版。纸质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2.电子材料:推荐单位须将本单位所有推荐人的推荐意见汇总为一个文本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具体项目名称+推荐单位”命名),统一发至指定邮箱ahedugplx@163.com。文本文档中推荐意见应与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完全一致。

四、申请受理时间

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周五,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但推荐单位未按时向省教育厅提交以上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申请人及推荐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省教育厅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受理,同时不再通知修改或补充相关材料。

3.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人员的申请,需要推荐单位明确为本单位长期稳定的工作人员,且同意承担后续选派管理责任。“劳务派遣”人员需用人单位派遣单位都明确同意推荐。

4.编制内的中小学教师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除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外,还须征得所在县(区)、市教育部门的同意。

六、工作要求

1.严格开展资格审查。推荐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推荐单位应围绕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和急需学科,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计划,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者报名,并积极做好本单位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各高校申请人的政策解读工作由所在高校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3.加强留学人员管理和服务。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国家公派录取人员行前培训工作,做到行前培训全覆盖。鼓励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平安留学”培训会,提升留学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心理调适能力等,帮助出国留学人员实现“平安留学”。

请各单位加强对项目执行工作和留学效益的总结,及时将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及典型事例反馈省教育厅。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联系。

附件:《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5126号)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卢老师、刘老师,电话:0551—65108625、62831809,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709室,邮编:230061)


附件: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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