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我校独立设置的内部审计专门机构,负责全校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学校党政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对我校及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经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学校各项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和修改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实施审计。
4、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
5、对学校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实施审计。
6、对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预、决算实施审计。
7、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事项实施审计。
8、对学校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
9、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实施审计。
10、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经济效益和绩效情况实施审计。
11、对学校经济运行特定事项、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员工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12、负责对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负责内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14、负责审计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15、完成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