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 活动的通知

      2026-03-1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教师司函〔20265号)精神和要求,现在全校开展相关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

二、活动目的

推动教育家精神实践转化,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讲述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感人故事,多维度、多视角展现新时代教师风采,用身边可感可及可信的鲜活事迹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推动教师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广泛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强大合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土壤,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活动按照省级展演、片区展演、全国展播分段实施,具

体安排如下。

(一)省级展演。每省选派4名教师参加片区展演,历年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以及2026年巡回宣讲团成员和拟推荐全国“最美教师”人选不再参与此次活动。

(二)片区展演。活动分6个片区开展集中展演,其中,第四片区包括山西、江苏、安徽、河南、陕西,由江苏承办。片区将择优推选10名教师参加全国展播。片区展演期间,中央主流媒体同步线上播出。每人讲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可配以影音、图片等作为背景。

(三)全国展播。教育部将在片区推选的教师中,确定16-20人参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讲述我的育人故事-2026年教师节特别节目”,并纳入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要科学谋划和组织,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参与,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此项活动。要坚持日常培育和重点推荐相结合,传统展演和融媒体传播相结合,优秀教师培育、推选、展演、宣传相结合,创新活动方式方法,推动教育家精神转化为一线教师生动实践。

(二)严格标准、择优推选。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推荐教师要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后续展演宣传和节目录制等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推选教师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和“卡脖子”技术突破、服务乡村教育(如“特岗计划”)、教育教学改革等,凸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效果显著等教书育人故事。故事链条要清晰完整,用细微行动和真事真情,折射教育的温度与力量,彰显教师的责任与担当。

五、材料报送

1.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见附件)。

2.个人讲述视频和2张讲述活动照片的百度网盘链接(链接地址设置为永久有效),视频和照片均以省份+学段+学校+姓名命名。

视频要求:高清1080P,横屏拍摄,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无杂音。

图片要求:画面清晰、构图规范,JPG格式,单张大小不低于2MB,真实反映讲述现场或工作场景。内容真实生动,无表演、摆拍痕迹。

3.个人征信报告,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经其授权的商业银行客户端查询办理。

4.个人所在二级单位出具师德师风、涉密涉敏信息筛查情况说明

请于2026312日上午11点前,将以上材料14的纸质版(经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并签字盖章)报送西湖校区正行楼1111办公室,可编辑版本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方式报送;材料2(视频图片链接)3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方式报送。以上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情况或疑问请务必及时联系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杨洋老师(2592186)。


附件: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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