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智能计算与信创应用工程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心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科研活动顺利实施,依据国家及安徽省相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承担的所有科研项目经费,包括:
1.省级及以上财政专项经费;
2.校企合作横向课题经费;
3.中心开放课题经费;
4.成果转化收益再投入经费;
5.其他合法来源的科研经费。
第三条 中心所有经费纳入依托单位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学校财务、审计部门监督。
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第五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网络费等费用。
(三)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
(四)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五)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等费用。
(七)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八)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九)其他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经费。
第六条 所有项目须编制详细预算,经中心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后执行。
第七条 预算确需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报学校科研处、财务处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结题后3个月内完成财务决算,经审计后办理结账手续。
第九条 中心定期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内部与上级审计。
第十条 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暂停经费使用、追回资金等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学校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下达(委托)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省智能计算与信创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