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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智能计算与信创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26-05-26 点击:

安徽省智能计算与信创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细则

第一条 所有仪器设备与设施都为科研工作服务,实行统一管理,本中心的工作人员、研究生及客座人员均可申请使用各种仪器设备。

第二条 中心配备专职仪器管理人员,按照安徽省智能计算与信创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实验人员工作条例的要求从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 所有大型仪器设备与设施均责任到人,其使用要严格遵守验收、登记制度,在借出、归还时课题负责人和中心仪器管理员双方共同验收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中心所有仪器实行分室管理,对所有进室课题开放服务,严禁带出实验室或借与室外课题使用。在使用时,应提前与有关分室负责人协商、预约使用。

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有操作使用说明,便于使用者操作。凡对拟使用仪器的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仪器管理员,任何使用者在使用任何仪器前必须首先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上机操作一定要严格遵守各仪器的操作规程。

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

第七条 发现仪器有故障者,应立即向管理员或中心主任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用后切断电源、水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锁好门窗。

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

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与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合作,进行及时或定期的维护和校验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安徽省智能计算与信创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2024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