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采购办法》(校国资〔2025〕3号)和《阜阳师范大学自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国资〔2025〕6号)相关规定,拟于近期对2025年度二级单位自行采购情况开展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
二、检查内容
二级单位自行采购流程是否规范,采购档案是否完整。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集中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单位自查:各单位认真梳理检查本年度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按照“一项一档”原则整理归档采购资料,开展自查并填报《阜阳师范大学2025年度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工作台账》(附件1);
2.学校集中检查:学校成立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单位自行采购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自查过程严肃认真,不得漏报、错报或隐瞒不报;
2.本年度无符合检查范围采购项目的单位请零报告;
3.各单位在4月24日前将《阜阳师范大学2025年度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工作台账》(附件1)扫描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均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发送给彭天磊老师,联系电话:2590107。
特此通知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2025年度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工作台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