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各二级学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开展了春季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与整改要求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聚焦危险化学品、气体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物安全、用电消防安全及以往隐患整改闭环情况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8处(含学院自查,具体以点对点方式发送给所涉单位)。
二、整改要求
(一)压实全员责任体系,筑牢安全管理根基。各单位应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将安全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确保覆盖到每一个实验室、每一个岗位、每一位人员。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聚焦问题整改,构建隐患治理闭环。对本次通报的48处隐患,相关单位要立即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要深入分析隐患产生原因,举一反三,开展同类问题排查,防止问题反复。
(三)严格执行隐患整改报告与销号制度。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照隐患台账逐项落实整改,并于5月15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材料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正行楼1413室,联系人:鲁老师,电话:2596360)备案。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须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已采取的管控措施及后续整改计划。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和随机抽查,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校园安全无小事,实验室安全更是重中之重。请各单位以此次检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
特此通报。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