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保证学校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切实降低学生欠费率,做到应收尽收,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欠费清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催缴,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明确规定“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义务。同时该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学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请各学院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每一位学生特别是欠费学生了解政策,明确义务及相应后果,积极主动缴费,杜绝欠费现象。
二、主动作为,进一步扛牢单位职责
学费、住宿费等是学校收入重要来源,配合做好学校各类收入收缴工作,是各相关单位重要职责,请各学院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加大欠费学生催缴力度,为实现学校年度目标任务尽职尽责。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该规定既是对高等学校学生缴费义务的明确,也是对办理学籍注册部门的职责要求,请相关部门进一步扛牢责任,做到履职尽责。
三、全面了解,进一步熟悉相关业务
(一)查询功能
各学院书记、副书记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后,均可通过财务系统—综合查询—学费查询,查询了解本学院学生缴欠费情况,书记、副书记也可授权辅导员查询功能。
所有学生均可通过学校缴费系统实时查询本人缴欠费具体情况。
(二)缴费方式
1.打开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fynu.edu.cn/)→点击右下角服务通道→点击学生缴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站内“缴费说明书”)。
2.关注阜阳师范大学财务处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点击学生缴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学生缴费流程”)。
缴费咨询电话:0558—2596621
特此通知。
阜阳师范大学财务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