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络报销系统录入端口将于12月20日关闭、报销审批功能于12月21日关闭,未完成全部审批流程的,系统将全部自动退回。2025年1月2日网络报销系统恢复运行,具体开账时间待决算工作结束、新年度账套建成后另行通知。
2.报销业务现场受理时间截至12月22日,已经完成全部审批流程的,请于12月22日下班前将报销资料送至财务处;除政府采购、基建工程款等特殊业务外,不再现场受理报销业务。临近年终,报账业务激增可能导致报销款项到账滞后,涉及公务卡支出报销的,请注意还款期限,必要时先行垫还款项,以免逾期影响信用记录。
二、全面清缴收入,确保应缴尽缴
按照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房屋出租等各类收入都要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全面清理应缴款项,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账户,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应付尽付
1.严格落实零基预算。当年度下达的各项年度预算指标未执行完的原则上一律收回;上级部门一次性下达但有明确建设期的按照建设期限及相应具体规定执行。
2.教学、科研、学科、人才等个人项目,应按项目计划积极推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专项资金的结转结余。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项目到期结项材料送至财务处以便办理财务结项手续。
3.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项目,抓紧完备报账手续,务必于12月22日前办结报账;逾期(以省财政支付中心关闭支付系统时间为节点)无法支付,由相关单位负责。
四、清理往来款项,确保应结尽结
1.请各单位(项目)具体办理借款手续人员按照学校借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限时办结财务结算手续。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超过三个月的,须于2024年12月22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清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清借款的,借款人应提出申请,经经费“一支笔”审批人批准、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则将自2025年1月起从其本人工资(含绩效)中扣回,直至扣清。
2.对于期限已到且符合退还条件的涉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暂存款项,项目所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应在停账前完备相关手续,及时办理退款;到期但不符合返还条件的,应在报销截止日期前提供书面说明、报财务处审核后作相应账务处理。
上述有关事项详见附件,并请于12月22日前报送至西湖校区正行楼204办公室,联系人:徐莎莎,联系电话:2593365。
五、全面清产核资,确保资产安全
1.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学校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本着实物量和价值量并重的原则,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全面核对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明细账和财务处资产价值账,保证账实、账账相符;及时盘点本单位的库存物资,并及时办理出入库和财务报账手续,按程序确认物资盈亏情况,确保账实、账账相符。
2.财务处应做好与省国库支付中心及各开户银行资金核对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六、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支出规范
各单位要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和支出规范意识,既要坚持财事结合原则,按照时间节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又要严格落实政府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严禁出现年终突击分钱、花钱和虚列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支;严禁私设项目、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或套取学生奖助勤补资金等行为。
财务决算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财务处将全力以赴做好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同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我校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决算年底财务事项清查自查情况表
阜阳师范大学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