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专业/领域简介
阜阳师范大学化学学科始建于1974年,是阜阳师范大学设置最早、办学实力最强的学科之一,经过40多年的发展,有着深厚的积淀和学科基础。2018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复为化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是我校化学学科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现有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4个二级硕士学位点。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人员组成和学历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47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6人,硕士生导师1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5人。现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坛新秀2人。
科研立项与科研成果成绩显著。2012年至2018年在研项目有国家级项目14项,省部级各类项目共计50多项。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五年内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科研经费合计1500多万。发表论文33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等收录220多篇。其中JCR二区以上80多篇。
我校化学学科涵盖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等二级学科,尤其是在分析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学科方向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同时,我校化学学科面向学科前沿,紧密结合皖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交叉融合形成了四个具有比较优势和明显特色的学科方向,分别是生物分析化学、无机材料化学、天然产物与药物合成、环境污染物降解与监测。
二、培养目标
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爱岗敬业;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开拓能力。
身心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学位获得者应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宽广的专业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了解本学科理论研究和应用开发的前沿动态,具有一定的理论分析、实验研究及计算机技术方面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与创新能力,并取得较系统的研究成果。能胜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和其他单位的教学、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研究方向
1.分析化学:本方向主要开展生物分析和食品安全分析两个领域。生物分析方面涉及蛋白质/酶相互作用、蛋白质构象、仿生界面构建与生物传感等方面的研究,食品安全分析领域主要开展食品中农兽药残留和环境污染物的分析检测方法研究。
2.无机化学:本方向包括光电功能配合物和无机材料两个主要研究领域。光电功能配合物主要研究各种新型光电功能配合物如单、双光子荧光材料、稀土荧光粉及荧光探针等的设计、合成、性质和应用。无机材料主要研究不同结构复合纳米光催化材料的制备及其在污染物降解中的应用。
3.有机化学:本方向包括天然产物与药物合成和功能有机分子设计及合成两个主要研究领域。天然产物与药物合成主要研究生物碱、苝醌类光敏剂、香豆素,类混源萜以及香椿多糖等天然产物的功能化研究及衍生物修饰。;功能有机分子设计及合成主要研究功能化有机分子,构筑多孔金属有机及智能高分子材料。
4.物理化学:本方向涵盖能源电化学、光催化理论与技术和环境污染物降解与监测三个主要研究领域。能源电化学主要研究燃料电池及新型复合电解质的构建。光催化理论与技术主要研究复合光催化剂的设计、合成、机理及应用。环境污染物降解与监测主要研究环境中重金属离子的吸附、转化和迁移以及絮凝剂和微生物酶处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3年。并且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硕士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但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严格的科研训练与适时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法。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负总责,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对研究生的论文开题论证、中期考核、论文工作检查、论文答辩等重要环节,应由导师组集体讨论、研究。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方式,积极引导研究生参加必要的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践环节三个部分。课程实行学分制,至少应取得36学分,其中必修课程23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7学分,实践环节6学分,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二)学分及学时要求
1.必修课程(23学分)
(1)公共必修课:8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学时)。
第一外语课:分英语精读、英语听说两个部分。精读每周2学时,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开设;英语听说,每周2学时,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开设。总计108学时,记6学分。
(2)专业必修课:15学分
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是硕士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的重要课程,按一级学科开设,开设《高等无机化学》、《高等有机化学》、《现代分析测试技术》,总计为108学时,记6学分。
专业方向课:专业方向课是专业基础课的拓展与深化,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专门知识的基本课程,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开设,总计为162学时,记9学分。分析化学方向开设《分析化学专题讲座》、《实验数据统计分析》、《分离科学与技术》;无机化学方向开设《无机化学专题讲座》、《生物无机化学》、《无机合成化学》;有机化学方向开设《有机化学专题讲座》、《有机波谱分析》、《现代有机合成》;物理化学方向开设《物理化学研究前沿讲座》、《高等物理化学》、《结构化学》。
2.选修课程(不少于7学分)
选修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每生至少选4门课程,至少修满7学分。其中,自然辩证法概论课:1学分(18学时)。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增强研究生课程内容的前沿性,强化导师对研究生的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在任意选修课中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自行设置一门前沿课程:2学分(36学时),该课程由导师自行设置修读方式和考核方式;此外,在其余的选修课程中,至少选修两门。
3.专业补修课程
对未具有本科学历或跨学科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根据培养需要,分析化学专业安排研究生补修《分析化学》、《仪器分析》本科专业课程;无机化学专业安排研究生补修《无机化学》、《结构化学》本科专业课程;有机化学专业安排研究生补修《有机化学》、《有机合成》本科专业课程;物理化学专业安排研究生补修《物理化学》、《结构化学》本科专业课程。专业补修课程的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计,不计学分。
4.实践环节(6学分)
(1)科研实践(2学分)
为拓宽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采取措施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与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不少于10次,并填写相关表格,完成后获得2个学分。
(2)教学实践(2学分)
教学实践是培养硕士研究生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本学科特点,硕士研究生应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工作,包括承担大学本科生的讲课或助教工作、指导实习与实验课、辅导答疑等。完成教学实践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2学分。
(3)社会实践(2学分)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注重“产学研”相结合,提高研究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整个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应不少于3周。硕士研究生要写出社会实践报告不少于2篇,完成社会实践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2学分。
七、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和各项教学环节,均按照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合格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考试方法灵活多样,重在考核硕士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可以采用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进行,也可采用课程论文或与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开卷和闭卷考试方式的确定,由本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
八、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一年半,由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中期考核小组,对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达到要求的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课程学习不合格、明显缺乏科研能力、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九、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论文选题应与研究方向一致,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较好的实践价值论。论文开题报告可在第三学期开始。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撰写。
(一)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完成论文开题,并将开题报告提交到所在学院。对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察文献搜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报告必须符合规范和要求。开题报告会必须公开进行。
(二)论文进展报告
在撰写论文过程中,硕士研究生应向导师提交进展报告两次。进展报告作为论文送审资格提交所在学院备案。
(三)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主要从学术性、创新性、规范性等方面考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并经过专家评阅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论文答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次。论文答辩一般在第六学期进行。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可申请再次答辩,两次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1. 化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
2. 分析化学方向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一览表
3. 无机化学方向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一览表
4. 有机化学方向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一览表
5. 物理化学方向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