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阜阳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校学)(2019)30号)要求,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严格按照认定原则和程序,确定认定标准,精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经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投票确定、班级公示,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现决定对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下午6点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联系人:杨梦雨,联系电话:0558-2591166,办公地点:汉风楼B335。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