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是我省表彰优秀学子的重要荣誉。为充分展示获奖学生精神风貌,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研究生勤学善思、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争做榜样,现就做好2026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6届全体安徽省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获得者。其中,历年已作为“国奖先锋”在校研究生处网页报道的省优秀毕业生,无需报送。研究生处将遴选后在官网专栏宣传报道。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1.个人照片
提供2张高清照片,分辨率不低于600×800,JPG格式,单独报送,不得嵌入Word文档。照片以人物为主体,面部清晰无遮挡,优先选用学习、科研、校园活动等场景照,可附获奖证书、奖杯等佐证照片。
2.事迹文稿
由标题、人物简介、个人事迹、我的心声、导师寄语五部分组成。
(1)标题:各级标题简洁鲜明、富有时代感,突出事迹特色。
(2)人物简介:200–300字,含基本信息、研究方向、重要奖项、科研成果等。
(3)个人事迹:1200–1500字,以真实故事为主线,生动刻画学习、科研、实践等成长经历,情感真挚、事迹典型,严禁虚构夸大。
(4)导师寄语:由导师撰写,200字以内,客观评价与殷切期望。
(5)文中英文术语、人名须标注中文译文。
(6)格式规范:Word文档;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固定值35磅;正文:方正仿宋GBK三号,固定值28磅。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深入挖掘获奖研究生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的激励作用,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2.严格把关,落实责任。材料须经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不合格材料予以退回,逾期不再受理。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在各项评奖评优工作中,要加强典型选树宣传,广泛宣传获奖研究生优秀事迹和成长经验,营造学习榜样、争做榜样的良好氛围。优秀宣传稿可报送研究生处官网刊发。
四、材料报送
1.先进事迹材料:个人照片(以“学院+学生姓名”命名)、事迹文稿(以“学院+学生姓名+初审人”命名)放入以“学院+学生姓名+2026届省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命名的文件夹中,于6月8日前通过新电子政务点对点报送。
2.审核确认单:各学院须填写《2026届省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审核确认单》(附件2),经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将扫描件与先进事迹材料一并于6月8日前通过新电子政务点对点报送。
联系人:孙倩倩;联系电话:0558-2593127。
附件:1.研究生省优秀毕业生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撰写要求
2.2026届省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审核确认单
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