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准确掌握我校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情况,及时完成贷款回执录入,保障贷款学生顺利获得贷款,现对各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信息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我校2026—2027学年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籍研究生,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两类贷款学生。具体名单以贷款系统后台导出的学生贷款信息为准,各学院须按照研究生处提供的名单顺序进行汇总,不得调整顺序、不得遗漏。
二、统计内容
各学院根据贷款系统后台导出的学生贷款信息(学院、年级、专业、姓名、身份证号、学号、贷款银行),填写《2026—2027学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统计表》,并如实补充填报联系电话、辅导员及联系电话、贷款银行、回执验证码、贷款金额、欠费金额等信息(欠费金额仅指本学年学费加住宿费,不含教材费、体检费等其他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属于动态办理业务,经学院核实已办理助学贷款但未列入下发名单的学生,请统一补充填报至统计表末尾,不得打乱原有名单排序。
三、工作要求
1.信息务必准确无误,所有数据均须与学生本人及贷款回执单核对一致,因填报错误导致无法贷款的,由相关学院负责。
2.双人复核。统计表填报完成后,须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复核无误后方可报送。
3.学生签字确认。各学院须组织贷款学生本人线下对贷款相关信息进行签字确认,留存签字佐证材料备查。
4.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仅需报送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1.各学院请于2026年9月9日前,将《2026—2027学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报送。
2.报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名称—2026—2027学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统计。
联系人:孙倩倩;联系电话:2593127。
附件:《2026—2027学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统计表》
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