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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表扬陈欢同学的决定

时间:2018-12-06 浏览量: 编辑:

学〔2018〕74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陈欢,学号2017113767,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7级信息工程1班学生。

2018年11月7日下午5:50左右,陈欢同学在参加阜阳市青年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中,亲眼目睹了一场车祸的发生:一辆违规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不听从志愿者陈欢的劝导,将一名正在正常过马路的中年男子撞飞两米远,肇事者并未停留而是驶入另一车道准备逃跑。此时陈欢勇敢地站出来阻止其逃逸,立即联系120和110,并及时地将伤者送上了救护车,为伤者争取了宝贵的抢救时间。11月10日,陈欢主动前往交警大队提供有效线索,积极协助警方抓捕肇事者。得知陈欢同学在整个过程中的所作所为后,11月12日下午,受害者家属来到学校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对陈欢的感谢。陈欢同学在此次突发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沉着冷静、机智果敢,展现了我校学生良好的素质和精神风貌,是我校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典范。为此,决定对陈欢同学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广大学生以陈欢同学为榜样,学习他关键时刻见义勇为的高尚品格,弘扬“厚德、博学、自胜、勤行”的校训精神,秉承乐于做好事、勇于做好事、善于做好事的优良传统,砥砺品德修养,加强责任担当,让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我校继续发扬光大。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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