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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参评全省2017年度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7 浏览量: 编辑:

学〔2018〕14号

各学院: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安徽省2017年度高校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166号),现就做好我校参评全省2017年度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严格按照皖教工委函〔2018〕166号文件(附件1)规定的评选范围、报名条件、事迹材料要求、照片格式等方面,组织辅导员积极申报。

2.已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的辅导员可继续申报。

3.以学院为单位推荐人选,不接受个人申报,每学院限报候选人1名。

4.各学院书面推荐意见,辅导员事迹材料、所带学生联系方式、证件照和生活照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上述材料请于4月24日上午下班前报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李方,电话:2593176)。

5.学生工作处将在各学院推荐人员的基础上遴选2名辅导员参加省级评选。

附件:1.皖教工委函〔2018〕166号文件

2.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16日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安徽省2017年度高校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2017年度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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