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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辅导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时间:2017-11-28 浏览量: 编辑:

学〔2017〕54号

 

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校党〔2017〕88号)精神,按照学校宣讲任务安排,我校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研究生处处长房正宏教授为我校专职辅导员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场宣讲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1月30日(周四)上午10:00 。

二、会议地点

西湖校区综合楼1302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专职辅导员;

2.党总支副书记;

3.学生资助工作人员;

4.学生工作处全体人员。

四、会议要求

1.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各项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请以总支为单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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