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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关于编制2016年单位预算和2016-2018年单位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校财〔2015〕4号)要求,为确保我校科学研究项目建设2016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6年度所有的在研项目,均须编制2016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其中纵向经费和配套经费需分别进行预算。建设周期超过一年的项目,需要将项目总经费合理分配细化到各年度预算;计划有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需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逾期未提交2016年度支出预算的,将不能使用2016年度项目经费。
2. 2015年度立项的科研项目,应依据《阜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科[2015]5号)和《阜阳师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2015]11号)合理申报2016年度预算。
3. 各单位应督促本单位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2),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做好2016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并将“项目经费申报表”、“项目经费细化表”、“政府采购预算汇总表”和“政府采购计划书”等汇总后,统一于2015年7月10日(周五)上午下班之前提交到科研处办公室(西湖校区综合楼1011室)。相关表格电子版务必发送科研处电子邮箱(各单位所有电子版汇总放在一个文件夹,以本单位名称命名后打包发送)。科研处联系人:刘武艺(自然科学),电话:2596562;郑忠文(人文社科),电话:2593236;邮箱:keyanchu2008@yeah.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