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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学生张某记过处分的决定
日期: 2026-06-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经查,美术学院2023级美术学(师范)2班学生张某(男,学号:202311****)于2026年6月8日参与复合型网络刷单。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校学〔2025〕5号)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研究决定给学生张某记过处分。

记过处分影响期为10个月,自决定下发之日算起。

被处分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处分文件后10日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学生工作处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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