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阜阳师范大学2026年大型积极心理体验活动项目
2.采购单位: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3. 预算金额:5万元
4. 最高限价:5万元
5.公告日期: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4日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8:00
7.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8.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正行楼609室
9.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2590163;手机:15856785650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需求
1. 通过积极心理体验活动,提升学生幸福感、归属感、心理资本与求助意愿,形成可推广经验;
2.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16项沉浸式心理体验活动。
3.供应商需提供学生心理体验活动需求收集、方案策划、现场实施、设备提供、搭建撤场、人员执行、志愿者培训、效果评估、活动报告全流程服务。
4.详细情况见附件项目需求部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供应商被采购单位属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达到1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其中,累计分值在10分(含)至15分(不含)的,还须满足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描述、基本概况及评分办法等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2026年大型积极心理体验活动项目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