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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能力培训(阜阳师范大学基地)第15期学员参训提示
日期: 2026-01-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      


各位学员:

大家好!欢迎您来到颍淮之滨的阜阳师范大学,参加安徽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能力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报到安排

1)时间111日下午14:00-19:00。

2)地点:阜阳天英玺悦大酒店一楼前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五里庙卜子东路天英建材城2号馆)。

2.住宿安排阜阳天英玺悦大酒店。请学员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及房卡,爱护酒店设施,遵守酒店各项规定。

3.课程安排课程内容详见学员手册”。

4.用餐安排本次培训统一安排用餐。餐饮安排如下:

1)时间:早餐:06:00-07:50,午餐:11:40-13:00,晚餐:17:40-19:00

2)地点:天英玺悦大酒店五楼花海3号厅。

学员凭报到时发的餐票用餐。餐票不记名,遗失不补,请妥善保管。

5.班群管理

6.阜阳师范大学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感谢您对我们培训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您在阜阳期间身体健康,学有所获,生活愉快!


安徽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能力培训  (阜阳师范大学基地)

202615


二、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

2013年2月1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并发布  2019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


为进一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学员管理、严肃培训纪律、切实改进学风,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结合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员必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中心内容,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党性锻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员参加学习培训,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学员所在单位和干部管理部门在学员参训前要进行纪律提醒,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在发放入学通知时、学员入学报到时和学习培训期间,都要对学员明确纪律要求。

三、学员在校学习培训期间,应按规定住在学员宿舍,严禁教学活动日私自在外住宿。应在学员食堂就餐,教学活动日一律不准饮酒。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学习培训、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饮酒和娱乐活动。学员之间、学员和教师之间、学员和工作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宴请。班级、支部、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严禁酗酒、滋事。

四、学员外出参加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必须着装整洁,言行举止得体,注意自身形象。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任何宴请,严禁饮酒,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按规定缴纳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不得参加与学习培训无关的活动。

五、学员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得在校接待以汇报工作、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

六、学员必须集中精力学习,学习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不得无故旷课,不得擅自离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1/7。双休日、节假日外出必须报备按规定时间返校。

七、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不得留公车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

八、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不得以同学名义、以任何形式拉关系、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联谊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谋取私利。

九、干部管理部门要按规定将学员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记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重点培训班次要派专人跟班。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切实履行学员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学籍、学习、考勤等规章制度,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学员。

十、对违反本规定的学员,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责令退学等处理;对通报批评、责令退学的,处理结果要向学员所在单位和干部管理部门通报或备案;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学员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自2013年2月19日起施行,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可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三、安徽省普通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能力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安徽省普通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能力培训(以下简称“培训”)的管理,切实提升培训实效,保障培训质量和学员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举措》(皖教工委〔2023〕137号)等文件要求和培训安排,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培训工作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和指导中心统筹组织,实行分期分批、集中封闭式管理,各培训基地(皖北、皖中、皖南)具体承办,负责本基地的培训实施和相关保障。

第二条 各培训基地需成立培训工作小组,明确管理岗位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统一在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进行学员报名、材料审核、考勤与考核管理、证书发放等。

第二章 学员管理

第四条 参训学员为省内各普通高校非心理学或精神医学专业毕业的专兼职辅导员,参训人员由各高校根据培训计划报送,按需参加。

第五条 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参训学员交通、食宿费自理,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核报。学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请假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学员请假半天以内,可向班主任申请,由班主任审批并做好请销假记录。学员请假半天及以上,由派出高校学工部门以纸质签章扫描件方式向培训基地申请,由培训基地审批并做好登记。每批学员请销假记录由培训基地汇总后,分别向省教育厅和派出高校反馈。

第六条 培训基地需要建立学员档案,包括个人信息、考勤记录、培训简报、过程性教学材料、考核记录等。

第三章 学习纪律

第七条 学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八条 所有学员须按时参加各项学习、实训和考核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第九条 培训期间,禁止无故缺席、扰乱课堂秩序、酗酒闹事等违纪行为。

第四章 考勤与考核

第十条 培训实行严格考勤制度,每期培训均需签到考勤,并纳入最终考核成绩。

第十一条 培训结束时,组织统一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第十二条 已报名学员因故请假或无故缺课达总课程七分之一及以上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第五章 安全与保障

第十三条 培训基地应建立学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管理。

第十四条 培训基地应为学员配备必要的学习、住宿、就餐、应急等保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和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和指导中心

2025年5月1日


四、安徽省普通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能力培训班学员管理纪律六不准

(参照安徽省委党校培训纪律要求)

一、不准发表与党中央精神不一致的言论,不得在课堂、网上社区、微信群等交流平台传播错误思想和言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不准请吃、吃请。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就寝、用餐。培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学员之间、学员与教师、组织员之间不得相互宴请、聚餐吃请。不得组织或参加任何消费性娱乐活动。

三、不准收礼、送礼。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得接待以汇报工作、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

四、不准擅自离班、旷课和请人“代学”。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准请人代写或抄袭学习体会、发言交流材料、实践报告等,不准安排与培训不相关人员“陪读”。

五、不准拉关系、搞“小圈子”。培训期间及结(毕)业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师生等名义搞小团体,不得成立联谊会、同学会等,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联谊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谋取私利。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

六、不准泄密、失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除授课教师要求外,听课时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摄录工具,必须统一放入手机袋或手机保管处,不得擅自对外介绍班次设置、学员名单或涉密的学习内容等,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五、安徽省普通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能力培训班学员学习规范


一、课堂教学

1.手机管理:上课期间手机须调至静音并存放于指定收纳袋,禁止使用手机拍照、录音、录像或连接电子设备(特殊教学需求需提前报备)。

2.行为规范:不得迟到早退、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严禁在课堂饮食、睡觉或从事与学习无关事项。

3.互动要求:充分准备,围绕发言主题互动交流,课后提交发言提纲,作为培训资料留档保存。

4.突发情况:上课期间突发疾病需立即举手示意,由工作人员陪同就医,事后补交医疗证明。

二、住宿就餐

1.住宿要求:服从管理团队安排,按报到顺序,两人标间入住。

2.就餐要求:按时就餐,不浪费食物。遇到就餐高峰,服从管理团队安排,错峰就餐。

三、集体乘车

1.乘车时间:发车前10分钟完成点名,因错过乘车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一次。

2.座位安排:按分组固定座位,不得私自调换;行车期间全程系安全带,禁止站立或离开座位。车辆故障或事故时,学员须听从服务团队安排,擅自行动者承担相应责任。

四、考勤制度

1.采用人工签到(纸质签到表)和手机扫码考勤系统结合的方式记录出勤(上午8:30前、下午14:30前)。

2.每半天考勤实行上下课双向签到签退。

3.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一次,满三次按旷课半天处理。

4.学员因故请假或无故缺课达总课程七分之一及以上,不予结业

五、请假制度

1.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参训学员交通、食宿费自理,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核报。学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请假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学员请假半天以内,可向班主任申请,由班主任审批并做好请销假记录。学员请假半天及以上,由派出高校学工部门以纸质签章扫描件方式向培训基地申请,由培训基地审批并做好登记。每批学员请销假记录由培训基地汇总后,分别向省教育厅和派出高校反馈。

2.未请假不参与培训的视为旷课。


六、阜阳师范大学简介


阜阳师范大学坐落在千年历史文化古城、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阜阳。这里钟灵毓秀、人文荟萃,是老庄文化发源地、管鲍故里、三曹故乡,晏殊、欧阳修、苏轼曾在此为官,有着“百亿粮仓、颍淮善郡、书法名城、生态水城”的美誉。学校毗邻古颍州西湖,汇千里长淮锦绣,聚三清贯颍灵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通达便捷,环境秀美怡人。

学校创办于1956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设立阜阳师范学院,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次,2009年启动研究生培养,2019年更名为阜阳师范大学,2022年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2024年获批安徽省重点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校60多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先后向社会输送21万余名毕业生,涌现出中国科学院院士方维海、常凯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校友,人才培养质量赢得广泛赞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被誉为“皖北地区基础教育的摇篮、人才培养的基地、科技创新的平台、文化建设的窗口”。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23769人、研究生987人,占地114.3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2.96万平方米。设置17个教学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其中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安徽省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3个、安徽省特色学科建设和培育项目各1个、安徽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校级各类重点学科37个。设置70个本科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建有安徽省重点实验室2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3个,安徽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个,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1个,安徽省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1个,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2个,中国诗学研究中心阜阳师范大学分中心1个。建有淮河文化研究与发展中心,大力弘扬淮河文化。学校获批安徽省首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基地、安徽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安徽省首批终身教育学分银行高校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生物标本馆被认定为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图书馆、淮河文化馆被认定为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校史馆被认定为安徽省关心下一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纸质图书219.86万册,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Elsevier Science Direct电子期刊库等41个中外网络资源数据库以及皖北文化研究专题数据库、农民工研究专题数据库等自建特色数据库。

现有专任教师1391人,98.3%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博士占比47.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02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99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宝钢优秀教师、万人计划、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安徽省优秀人才、安徽省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等88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540人。聘请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刘德培院士,中国科学院陈国良院士、方维海院士、常凯院士等兼职教师109人。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科研工作。五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453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602项,横向合作项目510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6项,学校教师获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发表学术论文2761篇,其中二类以上期刊论文1126篇,获国家授权专利656项;出版著作177部。主办出版《阜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阜阳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阜阳师大报》《安徽基础教育》。

学校不断彰显实践育人特色,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五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1596项,省级学科竞赛奖励5845项,连续8次荣登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本科TOP300);学生主持各类科研项目1647项,其中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207项。毕业生角色转换快、实践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社会满意度高。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影响。学校是安徽省首批省级华文教育基地,接收外国留学生来校短期进修、攻读学士或硕士学位,与40余所国(境)外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与美国西阿拉巴马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长期坚持开展“未来教师”职业技能大赛、社团文化艺术节、校园生活文化艺术节等一系列品牌第二课堂活动,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安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安徽省创业研究院、第一批“安徽省绿色学校”、安徽省继续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博学、自胜、勤行”的校训,坚持创新驱动,深化综合改革,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服务支撑安徽“三地一区”建设,努力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为教育强国和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数据截至20254月)


七、阜阳师范大学校区平面示意图


八、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发展中心简介


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皖教工委函[2022]422号) 是在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成立的省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构,于2022年8月成立,依托合肥师范学院。中心是集“教育、管理、服务与研究”一体的省级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指导机构,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承担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培训、研究和专业资源支持与服务等工作,为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等专业支持与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

1)研究制定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对学校心理健教育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2)承担或参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或项目的发布与评审;

3)指导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专业化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岗前专业培训等工作;

4)指导学校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协同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编写和课程体系建设;

5)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进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状况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调研;

6)研制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定期对全省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情况进行测查,并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提交分析报告;

7)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心理辅导活动,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转介服务,搭建学校与精神卫生机构的转介桥梁;

8)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9)建设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通过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服务和科研,特别是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处置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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