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专升本联合培养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4〕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资助年限
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年限。
(三)工作要求
1.关注政策变化。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取消只能享受一个学制期国家助学金的限制,即专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退役学生,本科阶段在我校学习的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2.全面精准摸排。请各学院、各专升本联合培养学校要高度重视,务必逐一摸排全体学生(含2024级新生、退役复学学生)中有服兵役经历学生的情况,确保信息全面精准。凡已在学校退役士兵数据库中的学生信息无需再次报送,相关数据由学生工作处直接推送给各学院。
3.规范操作程序。各学院、各专升本联合培养学校要将摸排到的新增退役士兵学生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学生处,逾期报送的数据将无法纳入统计,后果自负。对于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各专升本联合培养学校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阜阳师范大学2024年新增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学生退役证复印件(按附件1顺序排列)报送至学生工作处。9月27日以后退役复学的退役士兵材料,需于学生复学后一周内上报。
二、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一)资助标准
1.应征入伍服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以下简称应征入伍学生)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以下简称直招士官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或代偿的金额选择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中金额较高者执行。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以下简称退役复学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以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为准,超过部分自行承担。
2.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退役一年以上,且退役时属自主就业,后通过全国统考考入高校的学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以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为准,,超过部分自行承担。
(二)资助年限
1.不跨学段。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
2.不延长学制。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为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不含留级、降级、学制延长等);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的年限为复学后继续完成规定的剩余基本修业年限(不含留级、降级、学制延长等);退役士兵学生的学费减免的年限为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不含留级、降级、学制延长等)。
上述有关资助标准和资助年限,如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三)办理流程
1.应征入伍和直招士官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学生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手填或复印无效。
(2)学生本人按照《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中要求,先后到学校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3)学生本人将审核完毕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工作处对学生提交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进行复核、汇总并上报安徽省教育厅。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应征入伍及直招士官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办理流程图》(附件2)。
2.退役复学和退役士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学生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手填或复印无效。
其中在“申请类型”项填报时,退役复学学生选择“退役复学”项、退役士兵学生选择“退役入学”项。
学生如无法登陆网站填报,也可使用附件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手填或复印无效)。
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行一次性申请、逐年减免的原则,往年已办理过申请手续的学生无需重复办理。
(2)学生本人按照《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中要求,先后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校财务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退役士兵学生在到学校财务处办理审核手续前,还需去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3)学生本人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一并提交《退役证》复印件。
(4)学生工作处对提交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和《退役证》复印件进行复核、汇总并上报安徽省教育厅。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退役复学及退役士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办理流程图》(附件4)。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务必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提交学生工作处(正行楼1008室)。9月27日以后退役复学的退役士兵材料,需于学生复学后一周内上报。
联系人:李山衫,联系电话:2595176。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2024年新增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汇总表
2.应征入伍及直招士官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办理流程图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4.退役复学及退役士兵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办理流程图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