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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9-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各联合培养学校:

      为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对学生成长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与工作要求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须严格按照《阜阳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修订)》(校学〔2023〕26号)(附件1)进行。各学院和联合培养学校可结合专业和学校特点,依据上述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执行。

评优评奖是学生工作领航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德育标准,统筹对学生学业成绩与能力素质的考评;要真正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达到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竞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进取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

有关学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认定,以学校教务系统录入的成绩为准。

二、测评小组与职责

各班级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成立总数7-9人或班级人数30%的测评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班级民主推荐、辅导员综合考察产生,原则上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1/3,负责班级的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班级评优评奖工作小组与综合测评小组合并成立。小组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投票方式,产生本班级拟推荐获奖人选名单报学院审批,同时将投票票单交由学院统一存档备查。凡是不按照本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评优评奖的,学校对其评选结果不予承认。

三、指标分配与评选办法

各学院评优评奖指标分配见附件2,具体评选办法按照《本科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学〔2023〕9号)执行;文明班级与十佳文明宿舍的评选按照《阜阳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学〔2019〕31号)、《阜阳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学〔2019〕32号)执行。推荐参评校级十佳文明班级和十佳文明宿舍评选的,请通知参评班级和宿舍提前做好PPT汇报材料,“双十佳”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时间与具体安排

1.评选时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结果是各类奖优资助工作开展的依据,请各学院克服困难,务必于9月22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10月18日前完成评优评奖工作的初评工作。

2.具体安排。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通过学工系统线上开展,学校将于近期召开学工系统操作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辅导员可指导班级学生提前将自己的各类加分材料拍好电子图片,以备上传系统。各联合培养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暂不做要求,仍采取线下方式开展。

五、系统填报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需在上述评选时间内,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的系统填报及审批工作。本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类评优推荐结果以学工系统填报和审批结果为准。

2.为做好学生评优材料归档工作,待学校审批结束后,各学院需通过学工系统导出并打印学生奖励审批表报送学生工作处履行签字盖章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各学院、各班级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奖的过程性材料,需于评选工作结束后,上传至学工系统存档。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各联合培养学校仅需按要求于2024年10月1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学工系统录入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操作。

1)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细则;

2)2023-2024学年学生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3)《阜阳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评优评奖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信息统计表》;

4)《阜阳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奖励审批表》;

5)《阜阳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申报表》。

联系人:邓金堂,联系电话:2595976。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修订)

          2.阜阳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评优评奖指标分配表

          3.2023-2024学年学生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4.阜阳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奖励审批表

          5.阜阳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评优评奖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信息统计表

          6.阜阳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申报表



      阜阳师范大学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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