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领域简介
阜阳师范大学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硕士领域设在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物电学院是阜阳师范大学最早设立的院系之一,学院现有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物理)两个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和电子信息硕士点,以及科学教育、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八个本科专业。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整合学校物理学、化学、生物等优势专业,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学院拥有安徽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小学科学)培训基地。
阜阳师范大学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硕士为三年制教育硕士,目标是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科学与技术方向专任教师。本专业领域现有导师12人,其中教授6人,博士11人,有教育部十四五“国培计划”专家库成员、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各1人;校外实践导师20名,其中正高级教师11名,分布在包括杭州、南京、深圳、合肥、阜阳等地区,便于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硕士点已初步形成了一支教学、科研骨干相对稳定,熟悉中小学科学教学的师资队伍。
阜阳师范大学科学与技术教育计划于2024年开始招生,本专业领域计划在校生规模15人,本专业领域拥有充足的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资料和良好的学习环境。硕士点高度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形成了研究生“全员”参加教学技能竞赛、“一对一”实践导师指导、定期到中小学开展科学教学实践等行之有效的培养措施。毕业研究生将在中小学名校、省级示范中小学就业,就业目标为优质就业。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基础教育学校高素质科学与技术方向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立德树人, 为人师表,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专业和学科专业基础,了解教育专业和学科专业前沿和发展趋势。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胜任并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善于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
5.具有较强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能力,能有效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和资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6.具有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7.能较为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报考人员前置专业应与所报考专业领域(方向)密切相关。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硕士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五、培养环节
(一)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少于4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专业选修课8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
(二)课程设置要求
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
1. 公共必修课(6学分)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1学分)
(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4)英语精读(2学分)
2. 学位基础课(8学分)
(1)教育原理(2学分)
(2)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3)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4)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3. 专业必修课(12学分)
(1)中小学科学课程与教材研究(2学分)
(2)中小学科学教学设计与实施(2学分)
(3)科学教育专题研究(2学分)
(4)科学技术史(2学分)
(5)中小学科学实验教学研究(2学分)
(6)科技教育经典文献研读(2学分)
4. 公共选修课(2学分)
(1)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0.5学分)
(2)研究生就业指导(0.5学分)
(3)综合素养类(1学分)
5. 专业选修课(8学分)
(1)学科素养类
① 科技与生活(2学分)
② 科技前沿专题(2学分)
③ 中小学科技竞赛(2学分)
(2)教育专业类
① 中小学科技教学技能训练(2学分)
② 科技教具制作(2学分)
(3)专业特色类
① 新媒体技术与科技教育教学环境(2学分)
② 班级管理(2学分)
③ 科技教育课堂教学管理艺术(2学分)
6. 实践教学(8学分)
(1)校内实训(2学分)
(2)校外实践(6学分)
(三)实践教学的实施要求
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年,结合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进行,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活动须确保6个月以上。教育见习安排在第2学期,教育实习安排在第4学期,教育研习贯穿实践教学全过程,学生在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期间,除完成相应的实践教学任务外,至少各撰写1份不少于3000字的教育研习报告,报告的形式为调查研究报告、教学反思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现状与问题、成因分析和改进建议等。实践教学考核通过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四)考核方式
1. 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采用考试或者考查形式进行考核,选修课程采用考查形式进行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学位基础课达到75分为及格,非学位基础课达到60分为及格。
2. 实践教学实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方能取得学分。
3. 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批准后方可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4. 考查评价方式可采用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教学设计、实践报告等多种评价方式。
六、培养过程与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七、中期考核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第4学期参加由院(系)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重点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研究进展进行全面考查。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实习与硕士论文撰写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可在3个月后申请再次考核,第二次仍未通过考核的,将结合实际情况,作退学处理。中期考核内容包括:(1)课程学习情况。依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和试卷对课程学习情况进行审核。(2)校内实践活动或实践展示。(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开展情况。
八、学位论文工作
1. 学位论文总体要求
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低于2万字,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行动研究报告、案例研究报告、课程开发方案等。一般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第4-5学期进行论文的研究与撰写,第6学期初定稿、送审和论文答辩。
2. 论文选题
针对培养目标、明确论文选题要求,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教学实践问题。
3. 论文开题
全日制教育硕士入学后,原则上在第3学期末要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写出论文工作计划,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开题论证后方可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
4. 论文进展报告
在学位论文研究过程中,硕士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导师应全程结合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进展给予及时指导。
5.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修满规定学分,发表科学教育研究论文或参加省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奖,或取得专利、主持项目等其他业绩成果,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附件:1. 科学与技术教育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
2. 科学与技术教育 硕士研究生开设课程教学计划表
学位点负责人签字: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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