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1. 生物质转化与污染防控安徽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开展生物质转化和污染防控领域相关工程技术研究的意义重大。开展木质纤维素类农林废弃物高效利用以及节能改造关键技术研究,并对三废物质资源化循环利用、污染监测与防控以及环保产品的开发和应用设备研究,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我校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发展目标有重要的意义。
2. 为有效控制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促进有限资源循环利用,特成立“安徽省教育厅生物质转化与污染防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物质高效转化、污染物防控、新材料和新设备,以及当地中小型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公司的节能改造提供关键技术的技术支持。
二、性质与职责
1.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是工程中心的学术咨询和指导机构。
2.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指导工程中心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
(2)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批开放课题基金申请。
(3)评议工程中心的研究成果。
(4)评估工程中心固定人员的科研进展及研究成果。
(5)听取和审议工程中心主任的工作报告。
(6)审查和建议工程中心有关的主要学术活动。
(7)通过讲学、短期工作、互派研究人员等多种形式支持工程中心的研究工作。
3. 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主要职责是,召集并主持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会议,组织评议工程中心的研究方向、学术活动和人才培养计划等。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主持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 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须关心工程中心建设和科研发展,对研究项目、学术活动、人才培养等提出建议,指导工程中心学术活动。
5. 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讲学、短期研究、合作培养研究生等方式积极参与工程中心的科研与学术活动。
三、组织
1.学术委员会由生物质转化及污染防控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和学者组成,由工程中心提名,阜阳师范大学聘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学术委员会设名誉主任二人、主任一人,副主任四人,委员若干名;
3.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4.学术委员会设秘书三人,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四、活动
1. 学术委员会工作方式:
(1)每年召开1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
(2)每年进行1次课题基金评审。
(3)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4)平时使用各种通讯方式与实验室保持紧密联系。
2. 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3. 工程中心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应报请学术委员会审议,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4. 工程中心应为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通过各种方式,为学术委员会了解工程中心的工作创造条件。
10.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工程中心的工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本工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