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09-1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中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挂职锻炼期满集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3920日,经人事处选派赴企事业等单位挂职锻炼且完成预期计划和任务的教职工。

二、考核程序与材料

1.教职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挂职考核材料1份(含挂职锻炼申请表、挂职锻炼协议书、经挂职单位和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的挂职锻炼考核鉴定表等材料),以及挂职期间取得并经挂职单位认可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加盖挂职单位公章)。相关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也可用订书机装订)。

2.所在单位与挂职单位联系,核实教师的挂职情况,听取挂职单位意见,并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挂职锻炼考核人员一览表》(纸版和电子版)及其他个人上报材料等一起报人事处师资科。

3.学校考核组集中考核,重点考察挂职教师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查看个人汇报材料,必要时听取所在单位的考核评价意见。

4.学校考核组确定考核结论,整理归档材料。

三、有关要求

1.考核材料报送后,学校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2.请有关单位和教职工认真做好挂职锻炼的期满考核工作,2023925日上午1130前各有关单位汇总考核材料并集中报人事处1113师资科办公室,《挂职锻炼考核人员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56268984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忠文 电话:2596798

附件:2023年挂职锻炼考核材料包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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