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关于做好2020年、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6日 11:20 】   【点击量/阅读:

各有关单位:

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现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拟对我校未结项的2020年、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2020年项目在20261031日之前、2021年项目在2027430日之前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结项材料,原则上不允许延期。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将作撤项或终止处理。

2.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并退回已拨经费;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并退回剩余经费。被撤项或终止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的科研成果,不得在评定职称、申请奖励评优等使用,项目负责人因承担此项目而获得的各项荣誉、人才称号、专业技术职称和绩效奖励等将被取消。

3.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进行传达,并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省社科规划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形成高质量成果。


附件:1. 关于做好2020年、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 2020-2021年度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名单



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6316



上一篇:转发《关于开展安徽省十大标杆场景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