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新学期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预防实验室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清理。各学院应在开学前,对所辖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卫生清洁,全面清扫实验场所、清除杂物等,确保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实验室启用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中的检查要点,结合寒假期间开展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认真做好实验室启用前的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及整改工作。
1.安全设施。对实验室的通风设施、紧急喷淋装置、灭火器、消防栓、急救药箱等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2.电气设备。启用前应对大型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等设备状况、电源、气路等系统进行检查,按照要求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等,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等情况。
3.危险化学品。全面排查实验室和暂存库等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控化学品安全,要确保危险化学品数量清晰、位置准确、风险可控、管理有序。
4.气体钢瓶。对气体钢瓶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报警器等进行检查。
5.消防安全。对实验室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保证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可正常工作,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等的畅通,降低实验室消防安全风险。
6.其他事项。各实验室应认真排查水、电、气、门窗等环节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