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阜阳师范大学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校政〔2020〕33号)要求,报销发放劳务费时需要完成事前审批。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经人事处、财务处与信息化中心共同会商,现已在学校信息门户正式上线劳务费事前审批线上办事流程。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线上操作流程
1.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办事大厅”;
2.搜索“劳务费”,根据实际发放对象选择“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申请”或“校内专家和特殊事项劳务费发放审批”线上办事流程,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填写具体发放明细时,可直接在表内点击“添加行”逐项填写,也可点击“下载模块”下载表格,填好后点击“上传”;
4.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5.审批流程结束后,在线打印带有审批意见的审批表。
二、财务报销要求
办理劳务费报销时,须将上述带有审批意见的审批表作为必要附件上传至财务网报系统,并随报销单据一并送至财务处。未按要求上传或提供审批表的,财务处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协助宣传,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劳务费事前审批线上流程;
2.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信息化中心或财务处;
3.涉及劳务费发放政策、标准及报销规范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或财务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