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财〔2021〕1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21年度省级教育部门预算的通知》(皖教秘〔2021〕38号),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党委常委会审定,现下达我校2021年各单位细化执行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厉行节约
各单位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有保有压,坚决取消无效或不必要支出、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控新增支出,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预算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强化刚性约束
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预算调剂事项。要根据批复的预算,合理安排支出计划,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调整。因政策变动和不可预见的原因,确需对预算进行调整的,由申请预算调整的单位提出申请,按《阜阳师范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三、加快预算执行
各单位是预算执行的主体,要完善落实预算执行管理机制,细化分解预算执行任务,层层压实预算执行责任。要切实增强支出进度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资金结转结余,切实提高年度预算执行效率。除按上级文件规定可以结转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学校规定时限内个人项目外,预算年度内未执行的其他各项经费预算指标原则上一律收回。
四、落实绩效管理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财〔2020〕12号)要求,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审计全覆盖基础上,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科学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单位预算表(各单位可通过财务系统
查询)
阜阳师范大学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