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财〔2020〕9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流动资产管理,督促借款人依规履约,按照省委巡视组对我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个人借款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时间
1.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未及时清理个人借款,限期在2020年10月31日内完成报销或还款,否则从2020年11月起,从其本人工资(绩效)中一次或分次扣除,直至扣完借款为止。
2.2020年度未及时清理的个人借款,超过三个月的,须在2020年内报销冲账或还款,否则从次年1月起,从其本人工资(绩效)中一次或分次扣除,直至扣完借款为止。
二、清理流程
1.财务处将个人借款清单集中通知到借款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通知到借款人。
2.借款人将相关发票附件上传至财务网报系统审批后冲账,无发票的持个人借款清单到财务处收费科缴款冲销(备注冲借款)。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清欠款的事项,由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所在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于2020年10月31日前送财务处审核报销科陈琛。财务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个人借款事项查询联系财务处审核报销科,联系电话2595155、2596153。
开展个人借款清理工作,是学校落实巡视整改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完成个人借款清理工作。
特此通知。
阜阳师范大学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