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点搜索:  
阜阳师范大学多媒体使用与维护管理细则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20/03/26 09:45:15   阅读:

第一条 教室多媒体设备是学校基本的教学资源和基础设施。为进一步规范教室多媒体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能,切实保障教学活动顺利实施,依据《阜阳师范大学教室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信息化中心媒体教学管理科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多媒体管理员是多媒体设备的直接责任人。多媒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对多媒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维修,保障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多媒体管理人员须根据教务处课表,在上课前10分钟打开多媒体设备,下课后5分钟关闭多媒体设备。

第四条 多媒体故障可通过2591017(景行楼)、2591527(躬行楼A楼)、2595778(躬行楼D楼)、2593335(汉风楼A楼)进行报修,多媒体管理人员在收到多媒体设备故障报修信息后,须立即处理。对能现场解决的故障,立即现场解决;对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应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并协商调换教室,然后按程序维修。

第五条 多媒体管理人员负责讲台和键盘的整洁,并定期检查多媒体设备、插板等,以防发生火灾。

第六条 各单位举办学术会议或报告会需使用多媒体设备的,应选择无课多媒体教室,并填写《阜阳师范大学举办学术会议申请表》或《阜阳师范大学举办报告会审批表》,经科研处和(或)宣传部审批后,至少提前半天报相应教学楼多媒体管理办公室,多媒体管理人员在收表时应确认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开、关多媒体设备。

第七条 教师调课、补课需填写《阜阳师范大学教师临时调课申请及补课情况表》,经教师所在院系分管领导和(或)公共课和跨学院课程授课班级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后,至少提前半天报相应教学楼多媒体管理办公室,多媒体管理人员在收表时应确认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开、关多媒体设备。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教室使用多媒体进行演唱卡拉OK、播放与教学无关视频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 未经多媒体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多媒体设备的连接线,不得擅自拆卸、挪动多媒体设备,不得擅自更改多媒体设备的参数。否则,造成的损失需由当事人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阜阳师范大学举办学术会议申请表.doc

                     2 阜阳师范大学举办报告会审批表.doc

                     3 阜阳师范大学教师临时调课申请及补课情况表.do




  

版权所有: 信息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