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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9日 19:04 】   【点击量/阅读: 】

关于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额

青年项目(A类)和青年项目(B类),实行不限额申报,重大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项目(C类)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申报项目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将《申报书》提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进行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等方面的资格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申请人。

2.凡限额申报项目,学院须于2026年10月8日11:30前,向科研处提交《2026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学院盖章版)、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盲审版1份)。

3.项目统一通过“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行申报,申请人注册登录,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点击“省自然科学基金”类别进入,点击“业务办理”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3502531.html)。

4.项目申报时只需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拟立项公示后,由学校按要求统一报送纸质定稿材料。

5.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申请人须于10月8日前完成系统申报,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造成上传失败等情况导致错过申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详细阅读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填报,避免出现错误而影响申报。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按要求组织专家推荐。凡因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学院审核而影响申报的,由申报人和所在学院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人:刘潇潇  联系电话:0558-2593369

邮箱:1461957757@qq.com

附件:2026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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