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基建领域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6日

校基建处:

为全面落实学校党委有关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如期完成,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对你单位涉及基建领域问题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时间

2021415日至 420 日。

二、专项督查内容

1.你单位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的情况;

2.有关基建领域问题整改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三、专项督查方式

实行调阅资料、现场查看相结合,做到督查无死角。

1.审核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下发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报告南大门建设、校园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变更随意、附属学校(幼儿园)建设三项基建领域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应包括整改措施、完成情况、整改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工作报告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条目式梳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工作报告请于202141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正行楼1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2593816

2.现场督查。根据学校整改工作任务安排,督查组对三项基建领域问题整改开展现场督查,查看进度,了解情况。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你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工作。

2.突出重点,以查促改。专项督查依据学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紧扣制定的整改措施,开展督查工作,并如实汇总你单位整改任务的进展情况。专项督查结束后,督查组汇总梳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情况报告,经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反馈你单位。

3. 聚焦问题,严肃问责。对专项督查中发现存在巡视整改工作中认识不高、担当意识不强、整改态度消极、推进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等情形的,报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予以严肃问责。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412日